發布時間:2023-09-22 18:07:54
序言:作為思想的載體和知識的探索者,寫作是一種獨特的藝術,我們為您準備了不同風格的5篇建設工程消防安全,期待它們能激發您的靈感。
分析上述典型火災案例,不難看出,違章用火用電是施工現場火災頻發的主要直接原因,但施工現場的火災隱患才是導致火勢蔓延、釀成大災的內在原因。
1.1用火用電管理不規范跟隨施工進度的臨時性用電多,且安裝不規范;工人宿舍、食堂等電線、插座私拉亂接現象比較嚴重,電爐、火爐、液化石油氣等被普遍使用;電、氣焊、切割等明火作業時的現場防護、可燃物清理等措施不落實;電焊工無證上崗或不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規程的現象普遍存在;施工現場吸煙、煙頭亂扔等問題十分嚴重。
1.2易燃可燃物品多且亂工棚、倉庫、食堂等臨時性建筑多由木材、竹子、油氈、聚氨酯夾心板等可燃材料搭建;腳手架和安全防護物多為可燃物;混凝土早強劑、防凍劑亞硝酸鈉,環氧樹脂、酚醛樹脂等防腐材料,油漆、油漆稀釋劑等易燃可燃物大量使用。并且,這些材料隨意堆放、相互毗鄰,導致施工現場火災荷載大,且一旦起火極易火燒連營。
1.3消防設施配備不到位大部分施工現場沒有配備滅火器或配備數量不足,還有的因害怕丟失、損壞而將滅火器鎖起來或幾種存放,導致使用不便;施工現場大多采用臨時水源,無消防水源或壓力不足現象十分普遍;一些施工現場不能按要求隨進度敷設室內消火栓系統,或者敷設了但無水、無相關器材。
1.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實一些企業片面追求工程進度和經濟效益,對消防安全不重視,多數施工現場沒有消防安全管理組織,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均不明確,建設、施工、監理等各方消防安全責任劃分不清,每日巡查、定期檢查、用火審批、現場防護、入場培訓、定期演練等消防工作制度不落實,形同虛設。
1.5從業人員消防安全意識不強素質不高。很多施工負責人消防安全意識淡薄,不知道、不履行自身消防安全職責。同時,建筑工人多數來自農村且流動性大,文化水平低,又極少經過消防安全培訓,消防知識和逃生自糾能力差,加之大量工人集中居住,一旦發生火災,極易造成人員傷亡。
2預防的對策措施
2.1嚴格落實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公安部119號令)等相關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包單位負責,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施工單位應當建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制度,成立消防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和義務消防組織,負責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應當實行項目經理負責制,明確項目經理為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全面負責;應當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開展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應當在各班組、工段明確專人負責消防安全工作,并對消防安全責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切實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消防安全責任網絡。同時,監理單位應當將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工作納入監理范圍,督促指導施工單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2.2認真貫徹《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2011年國家頒布實施了國家標準《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GB50720-2011)(以下簡稱《規范》),對施工現場提出了明確具體的消防技術要求。施工單位要按照《規范》要求,合理安排施工現場總平面部局,滿足各項防火間距要求,配備、設置符合要求的消防設施,加強日常防火管理,確保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具體技術要求不再贅述)。
2.3細化對從業人員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人員進場前,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重點講授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防火技術方案、滅火及應急疏散預案,臨時消防設施的性能及使用方法,撲救初起火災及逃生自救常識等。施工作業前,施工現場的施工管理人員應向作業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技術交底,介紹施工過程中可能發生火災的部位或環節,施工過程應采取的防火措施及應配備的臨時消防設施,初起火災的撲救方法、逃生路線等。要特別注重對電焊、氣焊作業人員的消防安全培訓,提高其消防安全意識,督促落實動火審批、現場防火等制度,確保用火用電安全。
關鍵詞: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措施
隨著我國建筑行業的快速發展,建設工程施工過程中,經常會出現一些火災患,威脅著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尤其在建設工程的裝飾過程、裝修施工過程,很容易增加火災發展的概率,各種裝修材料都是比較易燃的物質,增加了火災的易燃物,再加上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技術措施做得不到位,只會增加火災發生的概率。在相關的數據顯示中,建筑火災是所有火災發生最多的一種,建筑火災不僅給建筑行業的發展帶來嚴重的經濟損失,而且還會威脅到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阻礙國家的和諧發展。因此,做好建設工程現場消防安全技術措施規范工作,是保證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的關鍵,同時,還要做好消防安全火災預防工作,提高建筑行業的管理效率,促進建筑行業的快速發展。
一、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管理工作
一般來說,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都是由施工單位全權負責的,在建設工程施工時,施工單位會采取總承包和分包這兩種形式,對于總承包的施工單位,需要對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一切工作進行消防安全管理,做到統一管理;對于分包的施工單位,則只需要做好分包工程內部的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在消防安全管理過程中,還要接受總承包施工單位的監督。因此,在施工現場管理過程中,要建立相應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將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責任落到實處,施工單位之間要明確彼此的責任,簽訂《消防安全責任合同書》,落實責任制;還要根據建筑施工的實際情況,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和宣傳工作,增強施工單位整體的消防安全意識,對相關的施工人員要進行嚴格的考核,要做到持證上崗,全面提升建設工程施工的質量和安全性。
二、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布置管理
在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過程中,要做好施工現場布置工作,設置相應的消防安全通道,一旦發生火災,可以及時的從逃生通道撤離出去,制定相應的規章制度,明確規定不得在消防安全通道內存放任何雜物,不得占用消防安全通道。同時,還要在建筑物的主體和住房之間建立必要的疏散通道,各個建筑物之間都要有疏散通道,并在疏散通道附近標注出顯著的標記,并要在各個疏散通道內部安裝相應的照明設備,在一些容易發生火災的建筑部位,安裝相應的消防安全報警裝置,做好消防安全預防工作。此外,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臨時房屋搭建時,要選擇非燃性的材料,統一配備電氣線路,做好線路的防火保護措施,要在建設工程施工工地安裝消防栓,做好消防栓系統安全管理工作,安排工作人員定期進行檢查。
三、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易燃易爆物管理
在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易燃易爆物主要有:電焊設備、氣焊設備、火焰切割設備等等,要將這些設備放置在干燥的環境中,不要接近任何的熱源設備,遠離其他易燃易爆物,不能將氣焊設備與其他氣體設備存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氣體混合爆炸,要將氣焊設備存放在相應的物架上,并安裝相應的防震墊,要做到輕拿輕放,施工人員在使用的過程中,要配備相應防護設備,降低火災事故的發生。在施工現場的易燃易爆物管理上,要設置專門性的放置倉庫,注意倉庫內部的通風情況。
四、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火焰切割作業管理
對于專業性的施工技術設備,要做到持證上崗,在作業過程中,要按照相應的消防安全操作規程進行規范操作,在火焰切割時,要先開具動火證明。在相關設備使用過程中,要先對設備進行安全檢查,對設備的線路和接線處進行詳細的檢查,發現脫皮的線路,要用絕緣膠布纏好,防止施工人員在使用過程中出現觸電等情況。施工的專業設備所具備的動火證,要由總承包施工單位的專業人員進行管理,在動火證開具之前,要對施工現場進行統一的檢查,綜合考量看是否需要動火,還要對動火施工的現場進行檢查,不能在放置有易燃物、易爆品等部位進行開火施工,同時,還要對開火現場的消防設備進行詳細的檢查,確保各個消防設備都是完好無損的,才能給施工人員開具動火證。
結束語:
在建設工程現場消防安全管理過程中,一些隱性的火災,對人們的生命安全和財產造成一定的威脅,在建筑行業發展的過程中,做好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是很有必要的,可以有效的防范施工現場火災的發生。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的過程中,要做好現場消防安全檢查工作,明確每一個管理人員的工作責任,做到職責分明,將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實處,同時,還要組織相應的專業人員,對施工現場進行火災檢查和排查,消除那些隱藏的火災,還要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幫助施工人員和管理人員樹立相應的消防安全防火意識,提高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推動建筑行業的快速發展。
參考文獻
[1]司馬星.電力建設項目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分析與研究[J].城市建設理論研究(電子版).2012(20).
[2]住房城鄉建設部:加強施工現場和建筑保溫材料的消防監管[J].建設科技.2012(4):4-5.
[3]曲毅,彭連臣.談如何做好大型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J].工程建設與設計.2013(8):177-178.
[4]楊小華.淺談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的現狀與對策[J].建筑工程技術與設計.2014(21):452.
[5]劉麗娜.港區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給水淺析[J].科技與企業.2013(1):168.
第二條 凡本市行政區域內建設工程( 包括市政工程和房屋修繕工程)施工現場(以下簡稱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均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 由施工單位負責。建設單位應督促施工單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施工現場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施工單位應確定一名施工現場負責人為防火負責人,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四條 施工現場防火負責人的職責:
(一)組織宣傳、執行消防法規、規章和防火技術規范,組織制定和審查施工現場的防火安全方案和措施。
(二)落實各級防火責任制。
(三)組織消防安全檢查,糾正違章行為,研究消除火險隱患的措施。
(四)協助消防監督機關調查處理火災事故。
第五條 施工現場應根據工程規模配備消防干部和義務消防員,重點工程和規模較大工程的施工現場應組織義務消防隊。消防干部和義務消防隊在施工現場防火負責人和保衛組織領導下,負責日常消防工作。
消防干部的確定和更換,應報當地區、 縣消防監督機關備案。
第六條 消防干部的職責:
(一)協助防火負責人制定施工現場防火安全方案和措施,并督促落實。
(二)糾正違反消防法規、規章的行為, 并向防火負責人報告,提出對違章人員的處理意見。
(三)對重大火險隱患及時提出消除措施的建議, 填發《火險隱患通知單》,并報消防監督機關備案。
(四)配備、管理消防器材,建立防火檔案。
(五)組織義務消防隊的業務學習和訓練。
(六)組織撲救火災,保護火災現場。
第七條 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建設工程, 總承包單位與分包單位簽訂的承包合同,應規定分包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由總承包單位加強監督檢查。
分包工程的施工單位,應按本規定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接受總承包單位或建設單位的監督檢查。
第八條 除鐵路鋪軌、橋涵施工、輸電線路架設、地下管線鋪設、較小規模的房屋修繕工程和火災危險性小的建設工程,以及鄉村的建筑工程外, 其他建設工程的施工單位均須在開工前15日內將施工組織設計、施工現場防火安全措施和消防保衛方案(以下簡稱施工組織設計和方案), 報消防監督機關審批或備案。
下列建設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方案,由市消防局審批:
(一)國家重點工程。
(二)單棟建筑面積3萬平方米以上的工程。
(三)大型能源、電訊、交通樞紐等市政工程。
(四)市消防局認定應當審批的其他工程。
下列建設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方案,由區、 縣消防監督機關審批:
(一)單棟建筑面積1萬平方米以上不足3萬平方米的建設工程。
(二)建筑高度24米以上的工程。
上述范圍以外的建設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方案, 須報當地區、縣消防監督機關備案。
第九條 施工組織設計和方案, 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建設工程的位置、建筑層數、面積、高度、施工工藝、方法和使用的材料。
(二)生產、生活用火區(如鍋爐房、瀝青鍋、 茶爐房、廚房等)位置。
(三)各種臨時建筑的位置、結構、防火間距和用途。
(四)易燃、可燃材料的存放地點、堆垛體積等。
(五)工地消防給水管道、臨時消防立管和室外消火栓的位置、管徑;消防車道寬度和消防泵房的位置(包括泵的型號、規格),供電線路架設方位及電壓等。
(六)配備消防器材的數量和種類。
第十條 施工現場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因施工需要搭設的臨時建筑,應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二)使用電氣設備和化學危險物品, 必須符合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嚴格防火措施,確保施工安全,禁止違章作業。
施工作業用火必須經保衛部門審查批準,領取用火證,方可作業。用火證只在指定地點和限定的時間內有效。
(三)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材料必須專庫儲存;化學易燃物品和壓縮可燃氣體容器等,應按其性質設置專用庫房分類存放, 其庫房的耐火等級和防火要求應符合公安部制定的《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 使用后的廢棄物料應及時清除。建設工程內不準作為倉庫使用, 不準積存易燃、可燃材料。
(四)安裝電器設備、進行電氣切割作業等, 必須由合格的焊工、電工等專業技術人員操作。
(五)冬季施工使用電熱器, 須有工程技術部門提供的安全使用技術資料,并經施工現場防火負責人同意。 重要工程和高層建筑冬季施工用的保溫材料,不得采用可燃材料。
(六)施工中使用化學易燃物品時,應限額領料。 禁止交叉作業;禁止在作業場所分裝、調料,禁止在工程內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乙炔發生器作業。
(七)非經施工現場消防負責人批準, 任何人不得在施工現場內住宿。
(八)設置消防車道, 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和安排足夠的消防水源。
(九)消防泵房應用非燃材料建造,并設在安全位置。施工現場的消防器材和設施不得埋壓、圈占或挪作他用。冬季施工,須對消防設備采取防凍保溫措施。
第十一條 對在施工現場防火安全工作中作出成績的集體和個人,由公安機關、上級主管部門或本單位給予表彰、獎勵。
第十二條 違反本辦法的規定, 或施工現場存在重大火險隱患,經消防監督機關指出后,不按期整改的, 消防監督機關有權責令其停止施工,立即改進;屬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 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處罰; 對引起火災,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火災多發,損害極大
隨著經濟快速發展,各地樓層增高,房屋裝修材料易燃,導致火災隱患較多。從近期國內某些地方的重大火災事故上看,導致的事故后果非常嚴重,人員和財物損失嚴重。這給我們敲響了警鐘,對那些高層建筑及火災隱患多發的地方必須高度重視,如果沒有建立消防安全設置,則無論任何一個地方起火,則會引發周圍更大面積的損害。
(2)政府行政行為不到位
我們看到的政府行為更多是新聞中聽到的開某某會,政府是消防工作的領導者,指揮著。所以面對這一復雜問題,首先必須落實政府部門的消防工作,落實監管責任,分清職責,重視設施建設,檢查考評責任。政府不能僅僅把工作停留在會議上或文件傳達上,要確實走基層,按照基層實際情況,逐步落實好消防工作。
(3)各單位及市民的消防安全責任意識不高
雖然新頒布了《消防法》,法律規定已經比較完善,對各級和各部門的消防工作責任都做了明確的規定,但是執法和行政機構在實際工作中有很多做的不到位的地方,如,行政部門與消防機構聯合執法、并聯審批和信息互通函告機制還不健全,沒有形成齊抓共管消防安全工作的合力。其他社會單位和企業則為了減輕負擔或消防意識薄弱,經常不設置消防設施,或者設置了之后,沒有定期檢查,或阻礙了消防通道。部分市民消防意識薄弱,特別是城中村的居民,幾乎沒有在家中安置消防設置,社區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識淡薄,缺乏有效的宣傳教育,自防自救的能力差。
2構筑社會消防安全工程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社會消防安全工程存在諸多問題,這是由于由于一些原因引起的,主要如下:
(1)消防安全重要的理念沒有深入人心
消防工作走社會化的道路是我國消防工作現實斗爭的需要,是符合現階段我國消防工作實際的一條必由之路,也是我國法定的消防工作目標。由于傳統的觀念影響,我國很多人都認為消防是消防部門的工作職責,與我們其他部門和老百姓無關,如果出事,由消防負責即可。這是錯誤的觀念。
(2)消防安全責任制未細化落實
雖然《消防法》寫明政府部門是領導,責任主體,但是具體的各部門應承擔什么責任,法律沒有具體明確,也不可能一一寫進《消防法》,所以需要出臺細則或實施條例,予以明確各部門的工作職責。
(3)監督管理力量尚未形成群策群力之勢
當前由于觀點的落后,導致各責任機制落實不夠具體,政府和各職能部門職責不夠清晰,他們則互相推諉工作,在工作中存在消極應付的心理,主動參與消防的意識不強,部分消防監督執法人員的思想觀念、業務素質、執法能力等方面不能完全適應消防安全工程的需要。
3構筑社會消防安全工程的對策
(1)建立健全政府消防責任體系、明確各部門的工作職責
要進一步完善防火安全委員會組織,加強對地區消防工作的領導,及時研究解決消防規劃、重大火災隱患整改和消防隊伍、公共消防設施建設等重大問題。公安部門牽頭要連同各部門共同研究當地區域特點,建立預警機制,掌握火災易發點和火災規律,提出針對措施和意見。安監部門要配合抓好安全生產監督工作。新聞媒體單位要消防安全知識的宣傳工作。
(2)社會各界要加強消防宣傳營造良好環境
新聞媒體如廣播電臺、電視臺、報紙都需要對消防知識進行宣傳,特別是要利用好電視臺,拍攝消防演練現況。可以由各街道居委會、鄉鎮村委會曝光當地的火災隱患,對各居民家庭宣傳消防知識,提倡家庭購買消防安全逃生和滅火器材。
(3)加大消防基礎建設和資金投入
隨著各地搶險滅火任務加重,各消防局經費不足問題日益明顯,各縣區至少要配備6部高噴消防車,用于撲救高層建筑。各縣區要根據經濟發展的需要,增加消防財政預算。
(4)嚴格按照《消防法》來根治消防隱患,撲滅火災易起火點,嚴厲打擊消防違法行為
一、指導思想
以開展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為契機,以對黨、對人民、對歷史負責的工作態度,以構建平安校園、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為宗旨,以改善辦學條件,確保校舍安全和確保師生安全為根本,進一步明確責任,加大統籌協調力度,不斷創新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建設的機制和辦法,群策群力,集中時間、集中精力、集中資金,從2009年開始,在三年內舉全市之力,完成34376平方米現有d級危房的排危任務(不含新增危房),把中小學校舍建成最安全、最牢固、讓人民群眾最放心的建筑,全力維護社會平安、和諧、穩定大局。
二、目標任務
以省、州核定的中小學d級危房數據為基數,按照科學規劃、合理布局、整體推進等原則,采取中央、省、州、市共同分擔的辦法,安排專項資金,三年內將34376平方米d級危房全部排除。其中:2009年排除d級危房13626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積26037平方米,總投資39*萬元,中央、省411.48萬元、州274.32萬元、市自籌3219.2萬元;2010年排除d級危房13127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積28770平方米,總投資4315萬元,中央、省411.48萬元、州274.32萬元、市自籌3629.2萬元;2011年排除d級危房7623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積15765平方米,總投資2364萬元,中央、省416.64萬元、州69.44萬元、市自籌1877.92萬元。
三、基本原則
(一)科學規劃,合理布局,整合資源,突出重點,分步實施的原則
工程項目的規劃要遵循教育發展規律,堅持以人為本,科學規劃,統籌安排,分步實施。做到全市中小學校舍安全建設與鞏固提高“普九”成果相結合、與優化中小學布局結構調整相結合、與農村中小學教師廉租房建設相結合、與加強農村初中校舍改造相結合、與促進城鄉教育均衡發展相結合、與提高基礎教育質量與效益相結合,與新農村建設相結合。在堅持危、急、險、重學校優先的前提下,確定重點,突破難點。根據近幾年我市加大對農村中小學建設力度后,全市中小學校舍d級危房大部分、大面積分布在市區的實際,采取突破重點的方式入手,按步驟穩步推進。堅持社會主義新農村重點鄉鎮(區)、村涉及的學校優先,教學用房、學生宿舍、學生食堂優先,項目建設條件成熟的優先,工作積極主動、前期工作準備充分的優先。以集中辦學為導向,根據城區和鄉鎮學齡人口變化、城鎮化發展趨勢和教育資源現狀,按照山區、半山區、壩區和城區的不同特點,科學合理的調整全市中小學校點布局,進一步加大校點撤并力度,優化教育資源配置。原則上一個村委會集中建好一所村完小,規模較小的教學點及一師一校點不納入項目安排,就近撤并,集中辦學。暫時難以撤并的校點,采用零星修繕,確保安全的辦法進行過渡,不再作大的投入。
(二)以市為主,分級負責,強化具體責任的原則
按照“以縣為主”的管理體制,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的實施責任主體是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對全市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負總責,各鄉鎮(區)要加強組織領導,制定措施,明確責任,確保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建設的順利實施。進一步強化市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的責任,目標任務落實分解到部門,分解到相關人員。
(三)堅持標準,確保質量的原則
全市的校舍安全工程必須嚴格執行工程建設程序和標準,加強技術指導,強化監督檢查,確保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質量和建筑施工安全。要嚴格按照國家20*年頒布的《農村普通中小學校建設標準》(建標〔20*〕159號)以及《建筑法》、《招投標法》、《城鄉規劃法》、《防震減災法》《*省學校校舍抗震設防管理辦法(試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科學規劃,精心設計。所有單位和工作人員要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序,堅持先勘察、后設計、再施工的原則,做到“安全、科學、實用、經濟、美觀”,確保工程既符合標準又保證質量。要實行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實施校舍安全工程的建設單位和鑒定、檢測、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各方責任主體,要嚴格遵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全面落實質量責任。施工圖審查單位嚴格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對校舍加固改造或新建施工圖設計文件進行審查。鑒定、檢測、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以及專業技術人員,應當具備相應的資質或資格。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市委、政府高度重視中小學危改工程,把校舍安全擺到重要位置,加強領導,明確責任,為工程順利實施提供堅實的組織保證。成立了《*市中小學排除危房工作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設置辦公室。由市長王忠同志任領導小組組長長,由*市分管教育的副市長楊龍遇同志任工作小組組長。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出臺《關于加強教育系統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及《*市教育系統工程建設管理辦法》等,對全市危改工程進行部署和動員,督促基層在保質保量的基礎上加快工程實施進度。
為切實加強全市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建設的組織領導,確保工程順利推進并按計劃完成,鄉鎮(區)都要層層組建工程建設工作領導機構,并層層簽訂責任書,明確各級各部門的工作職責,制定考核獎懲措施,確保工程建設的各項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市級各有關部門要積極配合,辦理好相關業務。市人民政府將把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建設納入市對鄉鎮(區)教育責任目標完成情況考核的重要內容。同時,對涉及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建設業務的部門工作進行督查。
各鄉鎮人民政府及市發改、建設、財政、教育、國土、環保、消防、氣象、地稅、監察、安監、審計等市級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各自在全市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建設中的責任和義務,做到簡化程序,提高效率。
1、市人民政府和鄉鎮人民政府(區公所):市人民政府、鄉鎮人民政府(區公所)是轄區內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建設項目實施的主體。市人民政府、鄉鎮人民政府(區公所)主要領導是項目的第一責任人。負責籌措項目缺口資金、落實學校項目建設用地,負責協調各項工作并對工程質量負總責。
2、市發改局:負責項目的立項審批,負責建設資金的籌集等。
3、市建設局:負責對新增危房的鑒定,對已批準立項的項目進行報建登記,施工圖設計、施工企業資質及工程項目監理資質等的審核把關,落實監理單位進行工程施工監理,指導項目實施主體做好招投標(議標)工作,對工程質量全程監督,辦理項目的開工及驗收工作。組織項目工程招投標。
4、市財政局:設立“危改工程”資金專戶,由國庫統一支付,統一管理,嚴禁擠占、挪用。根據工程進度,及時足額撥付項目專款及配套資金,定期對項目工程進度、資金管理、撥付、財務核算及固定資產登記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全市自下而上建立危改項目分級負責、分級管理體制,并充分利用各方面監督機構,建立一整套正常的監督機制,確保工程質量。
5、市教育局:負責與相關部門做好項目的前期規劃編制、申報,制定全市中小學校舍排危規劃。上級項目下達后,結合項目學校的實際,根據規劃,負責確定項目的建筑面積、結構、標準、用途等,與鄉鎮人民政府(區公所)簽訂項目實施協議書,管好、用好專項資金,按協議撥付工程款,收集整理好項目學校的各類檔案資料,加強對項目學校的管理。指導項目學校簽訂項目協議書,按要求與施工方簽訂施工合同、監理合同及相關協議,做好項目的全過程管理工作,項目完工后,及時做好工程決算和審計工作,按照有關規定組織驗收,公開驗收結果,工程竣工驗收后,及時辦理工程交用手續。簽訂工程包修合同,并加強建設工程的固定資產登記及后續管理,做好全市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建設協調監督的日常管理工作。
6、市國土資源局:負責學校項目用地的審批工作,并對建設項目用地地質災害情況作出相應鑒定,并有針對性地進行指導。
7、市環保局:負責項目的環境保護及評價工作,辦理相關環評手續。
8、市消防大隊:負責項目消防設計的審查、審批及驗收工作,辦理消防驗收業務。
9、市氣象局:負責項目防雷設施的檢測和驗收,辦理相關驗收業務。
10、市地稅局:按照有關政策規定,在政策允許的范圍內,減免工程項目的稅費。
11、市監察局:負責對圖紙設計、施工監理、工程招投標、“雙合同”機制等進行監督和管理,對在實施項目過程中存在的違規、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12、市審計局:負責對工程實施情況、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審查、審計,出具工程審計報告。
13、市地震局:出具施工圖抗震設防審核意見書。
14、市安監局:對全市中小學校舍建設工程進行安全知識的指導,并進行綜合協調和做好安全監督工作。
(二)制定方案,完善措施
各鄉鎮(區)、各單位要在本方案基礎上,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具體的項目實施方案,出臺相關的保障措施,為全市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建設提供政策、制度和措施保障。建設、消防、氣象、環保、地稅、國土資源等部門要按照省人民政府關于基礎教育工程稅費減免的有關規定,減免工程實施過程中的各項相關費用,全額減免行政事業性收費,服務性收費按三分之一收取。
(三)多方籌資,提供保障
2009-2011年三年內,全市計劃排除中小學d級危房34376平方米,總投資1*85億元。除中央、省、州的投入外,市級財政必須自籌8727萬元。在目前國際金融危機影響下,市級財政壓力巨大,為了不將項目建設中產生的債務轉嫁到學校。各部門要多渠道籌措資金,在爭取中央、省、州危改資金的同時,我市積極協調各方力量,每年在教育附加費中撥出1200萬元用于危改工程建設的同時,積極倡導社會力量進行捐集資用于危改項目的建設。
(四)嚴格管理,規范運作
全市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建設要嚴格遵循基本建設程序,按照調查、鑒定、核實、確認、規劃、初設、地勘、設計、報建、招標、合同、施工、質量監督與監理、工程驗收、結算審計、工程檔案歸檔等過程組織項目實施。同時,由市建設局牽頭,相關部門配合,通過考察考核,采取招標、議標的方式,優選3-5個技術力量強、信譽好、實力雄厚監理部門、設計部門承擔項目監理任務、設計任務,確保工程進度和質量。進度快、質量好、講信譽的企業(部門)將作為繼續實施下一年項目建設的優選對象。
(五)強化監督,嚴格考核
1、各單位在項目實施中要嚴把危房鑒定關、項目規劃關、工程設計關、招標關、監理關、驗收關、審計關,確保危房鑒定、工程立項、勘察設計、招投標(議標)、施工監理、竣工驗收、投資審計等各項工作都依法依規,規范有序。
2、項目建設實施中,要認真落實工程質量行政領導責任制、項目法人責任制、工程質量責任追究制。市項目建設專項督查組每年至少要組織二次對本年度實施項目的進度及質量進行專項督查和巡視。市建設局、教育局等相關職能部門要對工程建設實行全過程監管,嚴格建設程序,做到事前有規范、事中有監督、事后有檢查、完工后有管護,使建設項目始終處于規范的管理之中,切實保證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建設質量。
3、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建設項目嚴格實行工程質量終身責任制,所有施工單位對工程質量終身負責。所有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項目都必須設置“*市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公示牌,公示項目名稱、建設規模及建設、設計、施工、質檢、監理單位名稱、相關責任人和開工、竣工時間等相關內容。
4、對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建設項目嚴格實行責任追究制。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建設,在任何一道程序上工作的部門和人員都要以對組織、對人民、對師生、對本人負責的態度開展工作,若出現失職、瀆職和其它違規違紀行為,將嚴肅查處,追究責任。
(六)對教育和建設部門的特殊要求
1、積極做好技術指導和技術支持
教育和建設等主管部門要切實加強對本地區校舍排查鑒定、加固改造以及新建工程的技術指導和技術支持。要針對校舍建筑結構類型、當地工程地質條件和房屋加固改造工程的特點,積極開展對本地區工程技術人員和一線管理人員的培訓和指導。要分別制定校舍排查鑒定、加固改造和新建工程的技術指導及技術培訓的工作方案。特別要做好技術力量不足或邊遠落后地區的技術培訓和技術指導工作。
2、強化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檢查
教育和建設主管部門及其委托的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要把校舍安全工程作為本地區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的重點,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督促各方責任主體認真履行職責。要制定具體質量安全工作方案,建立有效工作機制,依法加強對本地區校舍新建和加固工程各個環節建筑活動的監督管理。要切實加強對校舍新建和加固工程的建設、鑒定、檢測、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各方主體執行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標準行為的監督管理,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要督促相關單位認真做好施工安全工作,特別重視校舍加固改造時學校師生的安全,制定詳細的教學區與施工區隔離等安全施工方案,確保師生絕對安全。
(七)建立健全管理系統,加強校舍安全綜合管理
教育系統要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市中小學校舍維修管理信息系統,逐步拓展系統的綜合管理能力,對每年實施的校舍建設項目進行動態跟蹤管理,及時更新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綜合管理系統的相關數據內容,做到動態管理與時點數據相結合,確保綜合管理系統資料的真實性和實效性,為加強今后中小學校舍維修改造長效機制管理提供科學決策依據。